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4-03-18   浏览次数: 340

 

学院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完成和提高《标准》所要求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健康第一思想为指导,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教育理念,增强学生体质,推进学校的体育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我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咨询中心,由侍勇同志担任测试中心主任,王军、徐敏、庞建民、季宵磊、徐晓娟、朱亮同志为测试中心成员。

三、 测试项目

一年级:身高 、体重、肺活量、1000跑(男)、800跑(女)  掷实心球、50跑。

二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  坐位体前屈(女)、握力(男)、立定跳远。

三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跑(男)、800跑(女)、掷实心球、 50

四、组织宣传教育

1.基础部将协同团委、学生会、班级等方面通过办黑板报、网站、广播报道、体育图片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体育教师、辅导员深入进行思想动员,帮助学生了解健康的意义和锻炼的目的。

2.体育教师与辅导员通过运动训练队、社团活动、课外活动、各类竞赛组织学生进行锻炼,提高体质,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

五、等级评定、登记与学生评奖、毕业规定

1.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优秀为总分90分以上;良好为总分75分~89分;及格为总分60分~74分;不及格为总分59分以下。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大学)》。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它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1000跑(男)、800跑(女)、台阶试验的得分未达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3者。

3.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未达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六、违纪处理办法

1.界定:

1)找他人代测、替他人测试者。

2)无故不参加测试者

2.处理:

违纪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补测;视其违纪情况和认识态度,经本人申请,报基础部批准,方可于下一学期参加补测。

3.处分:

1)找他人代测、替他人测试者,其成绩以零分计,由监考教师上报基础部并在其成绩单上注明“作弊”。

2)学生工作部、各系应根据成绩单,取消作弊学生今后的奖学金和各种评优资格;并根据其作弊情节,比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作弊处理的相关条款,给予处分。

七、做好表彰和评选工作

在《标准》测试实施过程中,按照《标准》实施方案精神,对组织优秀的系及辅导员,教师给以表彰,对早操出勤率达90%,课外锻炼三次以上者,对获得等级运动员者,对参加校运动会以上获名次者,对体育干部组织各项活动工作积极者,给以加体育考试成绩5分奖励。

八、对因病或残疾学生的评定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存入学生档案。

九、具体措施:

1.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列入我校每学年工作计划中。并由我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具体工作。

2.配备必要的测试器材,并配备维护员,最大程度地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率,努力降低损耗,保障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正常进行。

3.体育教研室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合理利用体育课和活动课时间开展身体素质锻炼。各体育教师为提高学生的成绩,在体育课中加强对学生身体素质的练习。

4.辅导员组织和掌握学生课外活动锻炼情况,协助体育教师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做好学生体质测试工作。

5.全体体育教师及时将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测试数据。

6.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度,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将统一建档保存。

7.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激励和教育功能、反馈功能,研究我院学生普遍存在的体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改进学校的体育工作。

 

附件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知、注意事项

附件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附件三: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一: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知、注意事项

 

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知

 1.测试目的和意义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是为了贯彻落实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学校体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的精神,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增强学生体质和提高健康水平,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通过《标准》的测试,可以使学校和学生更清楚地了解他们的体质与健康状况,并监测其变化,同时根据每位同学的测试结果,将有针对性地选择锻炼策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动锻炼处方,使学生的锻炼更具有科学性、实效性,从而达到全面增进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2.测试对象

全院学生

3.《标准》的测试项目

一年级:身高 、体重、肺活量、1000跑(男)、800跑(女)  掷实心球、50跑。

二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  坐位体前屈(女)、握力(男)、立定跳远。

三年级:身高、体重、肺活量、1000跑(男)、800跑(女)、掷实心球、 50跑。

4.《标准》的评价项目

根据标准《要求》,测试后对项目指标进行评价,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指数,台阶试验,立定跳远,握力体重指数。

5.《标准》的评分方法和等级

各个测试项目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6.测试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见基础部通知栏。  

7.测试地点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8.测试与体育课成绩的关系

本须知第二条指出的测试对象必须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则学年测评成绩不合格。学生达到及格以上者,方有资格获得本学期的体育学分。

 9. 测试流程

1)学习测试须知和注意事项,进行身体锻炼。
   
2)主动了解本班的测试时间,按规定时间到体质测量中心进行测量。
   
3)测量完毕后,确认已测完全部五项,并在监控台进行登记,然后立即离开。
   
4)学生可以根据测试手册的评价标准对本人各项身体指标进行评价。
   
5)通知本次测量的评价结果,不及格者进行补测。  

二、学生测试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以行政班为单位参加测试。各位同学要注意及时了解本班测试时间,相互转告,以免漏测。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老师说明,并等候通知进行补测。

2.测试每个项目时,均应向测试人员主动出示学生证和一卡通,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

3.本学期需要测量的六个项目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立定跳远、握力。

 4.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则立即停止测量,并说明原因。

5. 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则学年测评成绩不合格。学生达到及格以上者,方有资格获得本学期的体育学分。

6.测试过程中需要做到:(1)自觉遵守测试秩序;(2)听从测试人员的指挥:(3)爱护测试仪器:(4)不要大声喧哗:(5)确认测试完毕请立即退离测试中心;(6)待测学生在门外耐心排队等候。

7.测试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勿带贵重物品。

8.进入测试室内后,学生可利用等待测试的时间认真阅读测试中心提供的彩色展板上的测试注意事项。

9.本学期除免于测试的学生外都必需进行测试,如有特殊情况,请出示相关证明,等候通知补测。

10.个人测试结果是否合格,请测试的成绩要求。

11.对于测试未达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补测。

12.学生应注意加强体育锻炼,为《标准》的测试做准备。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C) 2013   技术支持:图文信息中心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8号 邮编:223003  电话:0517-83858011